辦理畢業證明書(或學位證明書)工作流程
一、受理對象:已經遺失由內蒙古大學頒發的全日制普通本、??飘厴I證書(或學位證書)者。
二、受理時間: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三、辦理畢業證明書(或學位證明書)時應出具的材料:
1. 申請人書面申請;
2. 學校檔案館出具的申請人的畢業證明(或學位證明)和當年的高考錄取名冊復印件;
3.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 申請人兩寸藍底彩色證件照一張和本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內)。
四、辦理時間:自受理工作日起十個工作日。
五、畢業證明書(或學位證明書)只能辦理一次。
承辦部門:檔案館→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北校區行政樓407,聯系電話:0471-499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