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本科生開展科學研究的主動性、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強本科生的創新能力和在創新基礎上的創業能力,2021年學校繼續支持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校創計劃”),從中評選73個項目推薦參評自治區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省創計劃”),其中前51項同時推薦參評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國創計劃”)?,F就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凡對科學研究有濃厚興趣、學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參與申報,鼓勵跨學科、跨院系、跨年級聯合申報,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2019級(二年級)本科生。對跨學院的項目,經有關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后,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負責申報,文史哲基地班學生按負責人的專業方向所在的學院進行申報。每個項目學生總數為3—5人。
二、申報類型
校創計劃、省創計劃、國創計劃實行項目式管理,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一)創新訓練項目。創新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二)創業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角色,完成商業計劃書編制、可行性研究、企業模擬運行、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三)創業實踐項目。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三、申報要求
(一)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求,結合創新創業教育發展趨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選題要符合以下要求:
1. 項目選題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鼓勵面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一定理論和現實意義的選題,鼓勵直接來源于產業一線、科技前沿的選題。
2. 選題具有創新性或明顯創業教育效果。鼓勵開展具有一定創新性的基礎理論研究和有針對性的應用研究課題,鼓勵新興邊緣學科研究和跨學科的交叉綜合研究選題。
3. 選題方向正確,內容充實,論證充分,難度適中,擬突破的重點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
(二)項目團隊成員基本穩定,專業、能力結構較為合理。項目團隊需確定1名2019或2020級本科生為項目負責人,并明確每名成員在項目中的具體任務。任務分配應能體現在共同研究目標下成員間的分工、協作與配合的關系。每名學生在校期間只能主持或參與一項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有項目在研者,不得再次參與申報。創業實踐項目團隊成員應跨專業組成,若項目內容與APP開發或搭建平臺等相關,則需團隊成員具備基本軟件開發能力。
(三)項目申請團隊應選擇具有較高學術造詣、較好創新性成果、熱心教書育人、關愛學生成長的教師作為指導教師,鼓勵企業人員參與指導或共同擔任創業訓練或創業實踐項目指導教師。
(四)指導教師要切實負責,指導學生圍繞選題進行反復論證、修改項目申請書。每位教師每個年度限指導校創計劃項目2項,其中最多只有1項可參加學校省創計劃評選答辯。各學院根據學院需要,可以選擇符合要求的外聘教師參與項目指導。創新訓練項目只能有1位指導教師,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除學校指導教師以外,還須聘請1位企業負責人或相關領域專家作為企業指導教師。學校領導、學院領導和學校職能部門副處級以上干部指導國創計劃、省創計劃在研項目數不能超過1項。
四、項目經費
(一)校創計劃由學校資助。學校資助創新訓練項目0.2~0.7萬元/項;創業訓練項目0.4~0.8萬/項;創業實踐項目1.0~1.5萬元/項。
(二)省創計劃和國創計劃由教育廳和學校共同資助。其中,創新訓練項目:1.5~2.5萬/項(省創計劃)、1.8~2.8萬/項(國創計劃);創業訓練項目3.0萬/項;創業實踐項目10.0萬元/項。
(三)交通學院、滿洲里學院的項目由交通學院、滿洲里學院按照學校的標準進行資助。
五、評審方式及要求
(一)校創計劃評審采取學院初審、學校終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院組織專家對本學院(系)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并擇優向學校推薦,經學校終審后予以立項。
(二)學院初審注意“公開、公平、公正”。所有申報項目必須參加學院初審答辯。答辯時必須是由項目負責人進行陳述,主要闡述項目前期準備、項目的創新點或市場收益預測、項目實施方案、預期成果、經費預算、項目組成員分工等;專家提問,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進行答辯。創業實踐項目陳述10分鐘,其他項目陳述5分鐘。
答辯給分由兩部分構成,其中申請書的得分占總分值的60%,學生現場答辯的得分占總分值的40%。
(三)省創計劃評審采取學院(系)推薦,學校答辯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學院(系)根據校創計劃(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初審排序,取本學院校創計劃申報總數的前30%向學校推薦省創計劃答辯項目,同一位指導教師指導的項目只能推薦一項參加省創計劃答辯。學校組織專家對推薦項目進行答辯評審和項目評定,并依據專家意見擇優確定省創計劃推薦項目,并從省創計劃推薦項目中擇優確定國創計劃推薦項目。
(四)凡申報校創計劃項目總數超過學校給定最低申報項目數的學院(系),每超過5項獎勵1個省創計劃答辯名額。
(五)對于2019年立項的校創計劃中的優秀項目,須由項目負責人經學院(系)向教務處提交申請,同時提交相關成果材料,經核準后可參加學校答辯評審,由專家評定是否追加為省創計劃或國創計劃。
六、申報時間
(一)2020年3月26日前,各學院(系)完成校創計劃初審和省創計劃推薦工作,并報送《內蒙古大學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排序表》(一式1份)、《內蒙古大學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一式1份,僅收電子版)、《內蒙古大學自治區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一式1份)、《內蒙古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請書》(一式6份)。
(二)省創計劃的終審答辯時間、地點及形式等另行通知。
(三)有意向申報項目的學生可加入一個釘釘群,二維碼見下圖,有相關問題可在群里咨詢。也可關注“內大創新創業教育”微信公眾平臺,“雙創教育”欄目下“大創項目”中有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相關內容介紹。
(四)有關電子文檔請從教務處主頁下載。所有材料電子版以學院(系)為單位,壓縮后集中發送至郵箱ndsjjxk@imu.edu.cn。所有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學院(系)公章后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科(行政樓408房間)。聯系人:衣翠珊、韓劍驕,聯系電話:4993223、4992296。
教務處
2020年12月3日
內蒙古大學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指標分配表
學院 |
二年級學生人數 (2019級) |
最低申報項目數 |
蒙古學學院 |
211 |
31+8(蒙古語言文學基地) |
蒙古歷史學系 |
77 |
11 |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
112 |
16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224 |
33+4(文史哲基地) |
歷史與旅游文化學院 |
117 |
17+4(文史哲基地) |
哲學學院 |
64 |
9+4(文史哲基地) |
經濟管理學院 |
328 |
48 |
法學院 |
140 |
20 |
外國語學院 |
156 |
23 |
公共管理學院 |
194 |
28 |
數學科學學院 |
161 |
23+8(數理學基地) |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176 |
26+8(數理學基地) |
化學化工學院 |
212 |
31+8(化學基地) |
生命科學學院 |
237 |
34+16(生物學基地、生物技術基地) |
生態與環境學院 |
205 |
30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213 |
31 |
計算機學院 |
217 |
32 |
體育學院 |
48 |
7 |
交通學院(本科部分) |
383 |
56 |
滿洲里學院 |
507 |
74 |
合計 |
3982 |
580+60 |